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注册 登录
×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17|回复: 5

房产税相关知识

[复制链接]

3

主题

7

帖子

12

积分

新手上路

Rank: 1

积分
12
发表于 2023-4-30 19:24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、纳税区域: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。
2、纳税义务人: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。
(1)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,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。
(2)产权出典的,由承典人缴纳。
(3)产权所有人、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,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,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。
3、房产税计税依据及税率:
(1)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%至30%后的余值计算缴纳(具体减除幅度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;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,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。),税率为房产余值的1.2%。
(2)房产出租的,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,税率为租金收入的12%。
4、房产税免税情况:
(1)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军队自用的房产;
(2)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;
(3)宗教寺庙、公园、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;
(4)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。
5、纳税期限:房产税按年征收、分期缴纳。纳税期限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如北京每年4月和10  月缴纳房产税,山东省每个季度缴纳房产税。
6、征收机关: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47

帖子

88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88
发表于 2023-5-1 15:18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珍爱生命,果断回帖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33

帖子

66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66
发表于 2023-6-2 21:1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路过的帮顶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44

帖子

87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87
发表于 2023-7-14 20:08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顶更健康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2

主题

40

帖子

81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81
发表于 2025-2-25 03:04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专业抢沙发的!哈哈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1

帖子

60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60
发表于 2025-3-2 06:20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very good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问天社区-最全面的网络问答中心

GMT+8, 2025-3-15 12:32 , Processed in 0.238006 second(s), 6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20, LianLian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